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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游泳中心职鉴指导中心关于举办2018年全国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教师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2018-07-21

一、时间地点

 

2018年10月8日至13日,8日报到,13日离会。

 

培训地点:浙江省工业大学(杭州市下城区潮王路18号)

 

二、培训班规模

 

为保证培训班质量,培训班规模控制在100人以内。

 

三、培训与考核认证

 

此次培训班采取集中授课与分组练习相结合的方式。培训结束后,学员须参加笔试和实操考核。考试合格者授予由总局游泳中心与总局职鉴指导中心联合颁发的“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教师证书”。

 

四、报名

 

(一)报名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

 

1、持高级游泳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在本岗位工作满2年;

 

2、高级以上游泳教练员;

 

3、高等院校体育专业游泳方向讲师以上职称。

 

(二)报名程序

 

1. 按照以上条件,各省(区、市)游泳中心(游泳协会)与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共同协商,按照各省市分配名额(见附件1),在本地区择优选择人员参加培训班。

 

2.参加培训人员填写《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培训教师审批登记表》(附件2)并与证明本人技术、技能水平及从业经历的有关资历、资质证明复印件一同提交至各省游泳中心(游泳协会)。

 

3.各省游泳中心、游泳协会负责填写《游泳指导员培训教师培训班报名汇总表》(附件3),请于9月20日前传真至总局游泳中心,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1760384400@qq.com,并于9月18日-20日登录国家体育总局职业技能鉴定网络管理平台(www.sportosta.org.cn),进入“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专栏,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并上传报名人员照片。

 

4.总局游泳中心将与职鉴指导中心共同研究后确定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并于9月25日前在中国游泳协会官方网站、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网站上予以公布。

 

五、费用

 

培训费每人1600元,包括理论课、实践课、器材租用费、场租费、资料费等。培训班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标准为 320元/人/天。

 

六、其他

 

(一)学员报到时须提交与“登记表”照片同一底板小二寸免冠照片2张(照片背景版为蓝色或白色)。

 

(二)报到地点: 浙江翔园宾馆(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德胜路235号)报到。

 

(三)报名时请提供准确、完整的通讯信息。报名结束后,主办和承办单位将分别与学员联系确认相关事宜。

 

(四)游泳装备自带,其他专项器材由承办单位提供。

 

七、联系方式

 

(一)总局游泳中心

 

联系人:许琦,电话:010-67170581,传真:010-67170595

 

(二)总局职鉴指导中心

 

联系人:魏来,电话:010-87182851,传真:010-87183087

 

(三)浙江省游泳协会

 

联系人:洪峰,电话:0571-86058980,手机:13819144301

 

本通知可在中国游泳协会、中国救生协会网站和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网下载。

 

附件:(请点击下方蓝字“阅读原文”下载)

 

1:各省市名额分配


北京3、天津3、河北3、山西3、内蒙2、辽宁3、吉林3、黑龙江3、上海3、江苏3、浙江3、安徽3、福建3、江西2、山东3、河南3、湖北3、湖南2、广东3、广西3、海南2、重庆2、四川3、贵州2、云南3、陕西3、青海2、宁夏2、新疆2、北京体育大学1、青岛2、厦门2、深圳2、大连2、武汉2、西安2、安庆1、江阴1、昆明1


2: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培训教师审批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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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教师培训班报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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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游泳中心 体育总局职鉴指导中心

 (来源:国家体育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