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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体育学院召开《省科技改革30条》推进会暨《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修订)》座谈会
来源: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2019-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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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0日上午,我校召开深度贯彻执行《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苏发【2018】18号)(以下简称《省科技改革30条》)文件精神的推进会。党委副书记兰亚明、副校长李江、纪委书记潘林珍、总会计师黄步龙出席会议,财务处、资产处、学科办、人事处负责人及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由李江副校长主持。

会上科研处副处长高力翔结合《省科技改革30条》文件精神,向与会人员重点宣讲了《南京体育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修订内容。新修订的经费管理办法在直接经费支出、间接经费比例、经费预算调整、经费审批流程等方面均作较大幅度修改。

科研处副处长戴剑松就《省科技改革30条》的具体内容,对我校相关部门在各自制度的废改立方面所需进行的调整做出了更加明晰的提示与解读。

学科办主任盛蕾,财务处处长丁凯等与会人员依据《省科技改革30条》内容,对《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具体条款的表述、文字表达、实施可行性、具体内容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黄步龙总会计师从专业的角度对管理办法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同时提出要深入领会《省科技改革30条》文件精神,参照文件内容进行修订我校的管理办法,使管理办法具备实际的可操作性,加强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

潘林珍书记提出三点意见: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文件精神积极修订我校政策;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将相关政策落细落实,使政策具备可操作性;三、准确理解“放、管、服”精神,既要给科研人员松绑,又要规范管理,既要激励,也要保障经费使用安全。

针对各部门负责人对新修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修改完善建议,李江副校长表示肯定,对大家的工作表示感谢。同时,要求科研处对各与会人员所提出建议,结合《省科技改革30条》文件精神,对所修订的经费管理办法作进一步修改,并将修改后的办法及时征求科研基层部门意见,确保在2019年2月28日前上报校办公会审核通过。(来源:哈尔滨体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