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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教练殴打,全身6处挫伤!育人要善诱善导,请不要滥用惩戒权
来源:体教联盟2019-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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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配图 与内容无关)

河北保定一散打教练体罚学生被停职

事情的起因是该名年仅12岁的学生因为脚受伤,没有参加训练。教练将其叫到操场用木棍和拳脚对该学生进行体罚,事后家长将孩子送到医院检查,并报警。经医院初步鉴定,该名学生面部、颈部、臀部等共有6处挫伤。

据孩子家长透露,这已经不是第一次被体罚,只是之前都没有这么严重。另外有两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家长告诉记者,自己的孩子也曾在学校遭到过体罚。

而学校给出的说法是该名学生有无故不参加训练、欺负队友等问题,教练员对其批评,并进行体罚。

面对这样的事情,我们想说的是,作为教练有权利对学生进行惩戒,而且近期教育部下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里面明确提出了“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保障教师有效行使惩戒权,促进教师敢管善管。”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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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配图 与内容无关)

但是,专家也提出了确立惩戒权要注意三个前提:“一是不妨碍公共利益;二是不妨碍学生利益;三是不妨碍教学秩序。”同时也强调赋予教师教育惩戒权,“绝对不是给体罚学生找一个借口”。

在这次体罚事件中,教练的出发点也许是正确的,但所使用的方式却肯定是错误的,这种惩戒方式,对于一名只有12岁的学生来说过于严重,而且还会对孩子造成心理影响,对于教育、引导孩子正确面对自己的行为来说是得不偿失的。

其实,这件事也从侧面反映出目前我国部分教练员的个人职业素养欠缺,虽然拥有熟练的运动技能,但在育人方面,也就是德育方面的能力还有待加强。

德国教育学家第斯多惠说过:“教学的艺术不在于传授本领,而在于激励、唤醒和鼓舞”。我们都知道,练其体魄、“育”其心智是体育促进孩子成长的初衷之一,变相体罚并不能帮助孩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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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配图 与内容无关)

这就像体教联盟APP在搭建教练员推荐平台和个人空间时的想法一样,我们要将专业的教练推荐给广大青少年,但也要让青少年能够详细的了解每一位教练的专业能力、职业经历以及培训经历。

这种深入全面的了解可以帮助青少年选择更适合自己的教练,也能够约束教练时刻注意自己的行为举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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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依规处理涉事教练

此次事件发生后,学校已对教练员进行了严肃处理。责令这名教练员作书面检查、负担学生全部医疗费用,并进行道歉。并对这名教练员行政记过,停止工作、停止工资发放,根据公安机关调查结果依法依规作进一步处理。

这样的处理结果,不仅仅是对这名教练的惩戒,也是对他的一个警示,作为一名教练不能只注重自己的技能水平,更要提高自己育人的素养。

就像这件事后,学生家长在与教练沟通过程中,教练回应说:“作为教练我觉得(自己)有义务教育孩子,让孩子改变陋习。”我们看得出来,教练的出发点是正确的,但是所用的方式方法却是错误的。

这件事也给所有的教练提了一个醒,不要以变相体罚来达到惩戒的目的,要用正确的思维引导孩子前行。在教育方面,古人也曾强调“善诱者,善导”,所以我们希望未来教练带给孩子的不仅仅是专业的运动技能,还应该是强健的体魄和充满正能量的精神。